赣南师范大学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四)

发布者:rscadmin发布时间:2024-06-05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切实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震慑和警示提醒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引以为戒,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现将近年来发生的10起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西安市雁塔区西京公司子校校长李应强伙同班子成员违规设立“小金库”,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组织公款吃喝等问题。

2019年12月李应强担任西京公司子校校长以来,该校违规设立使用“小金库”,给班子成员在内的59名行政人员发放加班费、中高考质量奖等补贴共计21.7万余元。2019年11月至2021年8月,李应强先后组织多人多次违规吃喝,从“小金库”支出1.7万余元。李应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案例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二、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建设管理与房地产系公款出国旅游问题。

2013年7月,该系组织教师及家属共44人赴英国旅游,公款支付21名教师和2名教师家属的旅游费用共计424004.25元,同时,给没有参加旅游的8名教师每人补助2000元。之后,为规避财务监管和纪律审查,该系副系主任马国丰签字审批了相关虚假旅游及会务合同用于报销。马国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系主任乐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霍佳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人员退还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案例来源: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

三、北京交通大学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副总经理杨金泉借女儿婚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4年11月8日,杨金泉为女儿婚庆宴请北京交通大学相关部门人员、后勤服务产业集团正式工、合同工及务工人员共计61人,收受同事及下属礼金45266元。杨金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收受的同事及下属礼金。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北京交通大学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王宏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案例来源: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

四、萍乡市安源区安源中学总务处违规使用教辅资料返还款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至2017年,经分管副校长敖安同意,安源中学总务处主任彭江华违规使用教辅资料返还款给总务处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金额共计2.05万元。2019年12月,敖安、彭江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案例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委)

五、天津大学机械学院党委委员、纪检委员、教师李林安套取科研经费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7年1月李林安从横向科研经费中为课题组9名硕士研究生每人多发补助500元,要求学生交回多发的500元用于课题组40余人聚餐。2017年3月,李林安在学校纪委与其谈话了解上述情况时,未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李林安受到党纪处分;责令退缴违规套取费用。(案例来源:中央巡视组)

六、南京大学后勤服务集团报销超标准、超规格公务接待问题。

2013年至2016年南京大学后勤服务集团报销超标准、超规格公务接待费共计33笔95.63万元。其中,现任后勤服务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秦志祥2015年4月任职以来发生的费用为1.63万元。以上违规报销的费用均未在学校历次公务接待自查自纠中进行整改。中央巡视期间,后勤服务集团退款10.07万元。秦志祥受到党纪处分,后勤服务集团领导班子被通报批评;校长办公室主任、时任后勤服务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尹三洪被诫勉谈话;责令退缴违规报销费用。(案例来源: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

七、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贾中海违规公款报销参加同学聚会差旅费。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贾中海2016年7月到北京参加同学聚会,在学校报销差旅费5015元。中央巡视组与贾中海谈话期间,其最初不承认用公款支付因私活动费用,在向其出示报销凭证后,才承认以上违纪事实。贾中海受到党纪处分;责令退缴违规报销费用。(案例来源: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

八、闵行区原二级巡视员、教育党工委原书记朱雪平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问题。

2014年至2021年,朱雪平长期、频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大额礼品、礼金和消费卡,严重破坏教育系统政治生态。朱雪平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案例来源:上海市纪委监委)

九、青海民族大学学生工作处处长玛乃本等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2018年9月至11月,青海民族大学对全校办公用房使用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学生工作处处长玛乃本,数学与统计学院院长刘喜兰、副院长马海成、院党总支副书记胡海军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并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玛乃本、马海成、胡海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喜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案例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

十、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肖鹏收取学生及家长红包礼金问题。

2011年至2016年,肖鹏在担任辅导员期间,以帮助学生入党的名义先后收取3名学生及家长4笔红包礼金共计10000元。肖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工资等级由专技11级降低至专技12级的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案例来源: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运用以上反面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加强警示教育,从反面典型案例中对照反醒、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以案明纪,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应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领带动全校党员干部、教职工遵规守纪、干事创业。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要深刻汲取以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面典型案例,强化纪律约束,增强敬畏之心,把党规党纪作为高悬“明镜”,自觉用党纪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切实做到知敬畏、守底线。

 

纪委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室)、党委组织部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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